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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做好“两遗”保护增强文化旅游吸引力

发表时间:2021-10-19     来源:     字体:[] [] []     [打印]  [关闭]

  2021年以来,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充分挖掘“两遗”资源,做好“两遗”保护,为全市旅游业注入更加优质、更富吸引力的文化内容。

  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全力做好全市文物安全工作会议相关准备工作,由市政府与各街道、乡镇签订了《蒙自市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配合推进缘狮洞石窟寺及古建筑群修缮、白蚁防治相关工作。配合推进中共云南一大会址环境整治工程和碧色寨车站消防设施建设。切实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完成蒙自市革命烈士纪念碑的保护提升及文物保护标志碑的安装工作。积极争取州文物管理所支持,向各文物保护单位发放灭火器104套、消防水桶33个,提升文物保护单位消防设备处置能力。

  持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力度。加强蒙自市老城区历史文化遗迹宣传保护工作,在蒙自大井处安装了保护简介,加大保护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参与保护意识。做好文物建筑的保护与活化利用工作,实现王家宅院对外开放。编制好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材料。配合相关部门,全力做好蒙自市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建筑等保护工作。

  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一是加强组织培训,引导传承发展。完成蒙自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开展两期培训活动,对137名非遗代表传承人进行培训。教育和引导传承人增强传承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行传承责任。二是加强宣传,对非遗文化提供平台。以抖音、微博、微信等公众号广泛宣传非遗文化。全力提供展演展示平台,与特色分馆红河影视舞蹈学校合作,制作精品文艺节目并搬上舞台,组织在南湖文化广场,周末剧场信达君悦天下酒店进行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介非遗文化。三是落实传承待遇,壮大传承人队伍。设立传承点,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有能力的传承人和热爱民族文化的群众,组建传承队伍,协调解决场地、设备等问题,协助开展传承培训活动。积极开展红河州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申报工作,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传承待遇,目前已完成137名传承人经费发放工作。四是组织开展2021年“活力蒙自·洞经之春”洞经音乐展演6场,惠及群众1200余人。在端午节期间开展红河州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非遗购物节活动,惠及群众4000余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责任编辑:白雪

中共蒙自市委宣传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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