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项目:Ⅰ-4 社会环境建设
指标名称:Ⅱ-12 公共安全体系
测评内容:Ⅲ-27公共安全保障
测评标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测评方法:网上申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测评内容:Ⅲ-28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测评标准: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和问题药品及时查处。
测评方法:网上申报、实地考察
测评内容:Ⅲ-29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测评标准:1)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 2)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
测评方法:1)网上申报、实地考察 2)网上申报
责任编辑:李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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