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解读(二十六)

发表时间:2018-06-12     来源:     字体:[] [] []     [打印]  [关闭]

  测评项目:Ⅰ-4 社会环境建设
  指标名称:Ⅱ-14 城乡环境面貌
  测评内容:Ⅲ-31 城乡清洁行动
  测评标准:1)城镇街巷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路、河道沿线和城乡结合部无卫生死角盲区、面源污染,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2)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实现农村垃圾“户投、村收、镇运、县市统一处理”。
  测评方法:1)实地考察 2)网上申报

 

责任编辑:李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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