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解读(二十七)

发表时间:2018-06-12     来源:     字体:[] [] []     [打印]  [关闭]

  测评项目:Ⅰ-4 社会环境建设
  指标名称:Ⅱ-14 城乡环境面貌
  测评内容:Ⅲ-32 小区环境
  测评标准: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 2)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3)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测评方法:1)2)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3)网上申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责任编辑:李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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