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解读(三十一)

发表时间:2018-06-12     来源:     字体:[] [] []     [打印]  [关闭]

  测评项目:Ⅰ-5 生态文明建设
  指标名称:Ⅱ-18 县域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测评内容:Ⅲ-39 消除黑臭水体
  测评标准:建成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
  测评方法:网上申报
  测评内容:Ⅲ-40 空气质量 
  测评标准: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测评方法:网上申报
  测评内容:Ⅲ-40 空气质量 
  测评标准: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测评方法:网上申报

 

责任编辑:李瑞星

中共蒙自市委宣传部主管

滇ICP备14004379号 蒙自文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