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解读(三十五)

发表时间:2018-06-12     来源:     字体:[] [] []     [打印]  [关闭]

  测评项目:Ⅰ-6 城乡一体化建设
  指标名称:Ⅱ-21 建设美丽乡村 
  测评内容:Ⅲ-47 人居环境建设
  测评标准:1)在农村分期分批推进改路、改水、改厕和旧村改造,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 2)农村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脏乱差现象。
  测评方法:1)网上申报 2)实地考察
  测评内容:Ⅲ-48 乡风民风建设
  测评标准:1)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镇(乡)创建; 2)农村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测评方法:1)网上申报 2)实地考察

 

责任编辑:李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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