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解读(三十七)

发表时间:2018-06-12     来源:     字体:[] [] []     [打印]  [关闭]

  测评项目:Ⅰ-7 长效常态机制 
  指标名称:Ⅱ-22 组织领导体制 
  测评内容:Ⅲ-50 党委政府重视
  测评标准:1)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职尽责,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
  测评方法:网上申报
  测评内容:Ⅲ-51 形成长效机制
  测评标准:1)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 2)文明委及其办公室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具体的保障措施,负起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责; 3)文明委成员单位落实责任,群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测评方法:网上申报

 

责任编辑:李瑞星

中共蒙自市委宣传部主管

滇ICP备14004379号 蒙自文明网版权所有